象牙女王杨凤兰走私象牙近2吨,如在国

年9月27日,被媒体形容为多面“象牙女王”的杨凤兰,被坦桑尼亚警方以走私象牙罪带走。当年10月,她被指控与两名坦桑尼亚男子合谋在年至年间从该国向远东地区走私价值万美元的约件象牙产品,约头大象在此间被屠杀。检方指控杨凤兰通过收集、运输或出口及售卖重量高达1.吨的象牙。法院判处杨凤兰15年监禁,至此作为操作非洲最大的象牙走私团伙之一的犯罪团伙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目前,杨凤兰在当地的一所监狱里服刑。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杨凤兰走私象牙制品1.吨的行为,如果在中国,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日趋严重的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各种贸易活动,加速了物种灭绝的速度。为了控制国际贸易活动,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年,各国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亚洲象作为公约附录I规定的濒危动物。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作为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中国一直在积极打击象牙走私交易。对于走私国家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亚洲象已被纳入公约附录I规定的濒危动物,属于世界上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珍贵动物的“制品”,是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而象牙制品是用野生大象的牙制作的成品,属于珍贵动物的“制品”,走私象牙制品,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那么,哪些犯罪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无法追回等情形的。本案杨凤兰走私象牙制品金额达万美元,符合本条第二款的标准,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之间量刑。根据杨凤兰的犯罪情节,很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自地球出现生物以来,经历了30亿年漫长的进化过程。现今地球上共生存着大约—万种生物。物种灭绝本是生物发展中的一个自然现象,物种灭绝和物种形成的速率也是平衡的。但是,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这种平衡遭到了破坏,物种灭绝的速度不断加快,动植物资源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当人类的母亲看到孩子长出第一颗牙齿的时候,一定非常高兴。可大象妈妈看到小象长出第一颗牙齿时,应该是非常恐惧的,因为他们的牙齿会要了他们的命!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动物也是保护我们自己,这个世界的物种正在迅速消失,也许哪一天,下一个消失的物种就是我们人类了。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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