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养家禽法规很明确

近日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接到了一起市民投诉

反映某小区内有人养鸡

鸡甚至还会跑到楼道活动

破坏环境卫生令居民担忧

怎么回事?

走,跟随执法队员去现场看看

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内某一楼住户饲养了四只鸡,鸡不时发出“咕咕”叫声,活动的区域可以明显闻到臭味。随着气温日渐升温,在小区内养鸡,既容易滋生细菌、影响卫生,又带来异味、污染环境,还会产生噪声扰民,无疑给邻居生活带来危害。

执法队员立即找到养鸡住户,向其宣讲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反复宣讲小区禁养家禽的法规条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细致耐心的劝阻,当事人最终同意立即处理,并写下保证书,保证遵守法律法规,以后不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

群众生活无小事容不得半点懈怠执法人员通过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手段用最快速度解决了生活难题化解了邻里纠纷还了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为我们的执法人员点赞!

法律链接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三十八条除依法从事教学、科研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活动外,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环境卫生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可以按照每只禽二十元、每头畜五十元并处罚款。

供稿

石臼中队编辑

刘莹初审

于文松复审

李汶漳终审

毕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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