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洋人街贩卖野生象牙制品被判五年零六个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理古城内铺面林立,其中饰品、佛珠等工艺品买卖更是火热。近日,小编从大理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一男子因出售象牙制品被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年9月,被告人赵某某将从大理市各处收购的象牙制品摆放在位于大理古城洋人街自己经营的商铺内出售。年9月6日,民警接到举报后于当日在该店铺内查获待售的包括手镯、平安扣、佛牌、手链、烟嘴等疑似象牙制品共计71件。

经鉴定,这些象牙制品的物种为亚洲象,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象牙制品合计净重.27克,价值为人民币元。归案后,赵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大理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大理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部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蒋理智)

(来源:加油大理)(原标题:被判5年、被罚款5万!大理洋人街这名男子竟然贩卖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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