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大走私象牙案今日开庭案值超两千万元
图片来源: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28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走私象牙案件,被告人戴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经鉴定,该案被告人走私象牙重达余千克,案值万元,成为江苏目前走私象牙数量最多、涉案价值最大的一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明知“阿南”(越南人)欲销售的象牙系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因牟利心切于年12月与“阿南”商议,由“阿南”安排人员将共计36段、重.32千克的象牙,绕关偷运至广西省东兴市,随后辗转运至江苏省常州市戴某指定地点。被告人戴某随后将该批象牙进行售卖,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有了上次的经验,年2月,被告人戴某故技重施,再次与“阿南”商议,将34段、重.04千克的象牙偷运入境。年2月24日,被告人戴某等人在搬卸象牙时被民警查获,当场扣押象牙34段。经鉴定,现场扣押的象牙均为现生象(非洲象或亚洲象)象牙。上述两批走私入境的象牙,共计70段、重.36千克,价值人民币.万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展示了部分被扣押的象牙,被告人戴某当庭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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