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毒姐案因母亲要男友买房生恨,21岁女
“螽斯羽,诜诜(shen)兮;宜尔子孙,振振兮!”多子多孙,从古至今都是父母和长辈的所期望的,现如今国家三胎也以开放,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个福音,于父母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如何“一碗水端平”也是一种哲学。
如果能处理好孩子们之间的矛盾,那便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姐妹相亲。”若是偏颇太过,则容易惹出事端,广东的刘某一家,便因此丧失了两个孩子,凶手之一就是孩子的亲姐姐。
21年前11月11日的一个傍晚,刘某的妻子已经做好了晚饭,但久不见家里两个小的:5岁的刘小妹和4岁的刘小弟,两个孩子平时爱出去和村里的小伙伴玩,但到了饭点就会乖乖回家,刘某在村里叫了一圈,都没找到了,察觉不太对劲。
他们怕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跑了,就赶紧报了警。警方到刘家走访调查时,发现一个异状,那就是刘某的大女儿刘玲,对弟妹的失踪漠不关心,甚至有些焦躁不耐烦。
对此刘某解释说,刘玲和弟弟妹妹的关系并不好,经常因为他们和爸妈吵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警方虽然理解,但心中还是有一丝怀疑,尤其是在得知刘玲男朋友的作为后。
刘某报案后的第三天,刘玲的男朋友蒋某上门,非常热情地要帮刘某找失踪的儿女,还到处和村里人说,孩子被拐走了。事实上,警方还没有找到孩子被拐的证据,也没有对此下定论。蒋某大肆宣扬了一波后,就不再管这件事了,他是真心想帮忙吗?明眼人都能看出不是。
女朋友对自己亲弟妹不闻不问,他和刘小妹他们的关系又能有多好呢?所以警方敏锐地感觉到这件事恐怕和他们脱不了干系,经过深入的调查,警方找到了一些证据,11日上午有人看到他们带着两个孩子往山上走。
但两人极力否认了这一点,即便如此,两人的言语中也漏洞百出,警方缜密侦查后,最后刘小弟和小妹的尸体被发现,他们被埋在山上的一个土坑里,随着凶器等物证的出现,他们再也隐瞒不了自己的滔天罪行。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残忍杀害两个孩子呢?这恐怕还要从这个三胎家庭的相处方式说起。
刘玲在15岁之前一直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父母就她一个独生女,自然是千娇万宠,把最好的都给她,她也习惯了被呵护,觉得父母的都应该是她的。可是十五岁之后,因为她长大了,渐渐要飞出象牙塔,父母膝下寂寞,加之想要个男孩,就有了生二胎的打算。
在老一辈人眼里多子多孙才是福气,万一以后有事,有个兄弟或姐妹相帮,也好过一个人孤军作战,所以在她15岁那年,母亲生下了刘小妹,一年后又生下了刘小弟。此后,她不再是独生女,而是家中长姐,父母对她的期望自然也不一样了。
但这一切在刘玲而言都是被迫接受,没人和她商量,也导致她心理失衡,认为父母不爱她了。尤其是让她照顾弟妹时,她无法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经常为此和父母吵架。父母也察觉到刘玲太喜欢弟妹,但他们不能理解,只觉得女儿长大后越发不懂事了。
也因此,刘玲心中对弟妹积攒了诸多不满。这些不满在男朋友的挑唆下,一点点升级。
刘玲是广东佛山人,她家虽然不算殷实,但在农村也有两层小楼,自小衣食无忧。高中毕业后,就在市里打工,机缘巧合认识蒋某,当时蒋某在某大楼当保安,是个典型的“月光族”,家里也一贫如洗。
但还是凭借花言巧语,把刘玲哄到手了,为了能有个广东户口,他在交往不久后,就提出了结婚。刘玲沉醉在爱情的蜜罐里,满心欢喜带他见了家长。可刘父刘母对这个油嘴滑舌的小伙子并不满意,尤其是在听说他的家庭情况后。
自己精心养大的女儿,刘母自然不希望她受苦,可她爱得死去活来,非要嫁给蒋某,父母也没法,就提出了一个要求,让蒋某在高明买一套新房,也是想看看这个男孩子的能力和对女儿的诚意。
这对蒋某来说无异于登天,他对刘家父母的“不配合”也颇为不满,经常发牢骚,还挑拨离间,明明刘家有地方住,为什么非要买新房,就是故意要拆散他们,刘玲也十分认同,觉得父母就是偏心,如果没有弟妹,家里的一切都是她的,自己就能和心爱之人长相厮守。
这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疯狂生长,催发了她的杀意,她和蒋某提过后,两人合谋将弟妹哄骗上山,杀害了刘小妹和刘小弟,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法律的严惩。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玲和蒋某相互串通属于共同犯罪,两人动机卑劣,造成多人死亡,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而刘玲为了一己之私,杀害自己的亲弟妹,影响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且她悔罪态度极差,丝毫没有愧疚之心。
最后两人都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玲在审讯时,还一直袒护男友,殊不知蒋某为了脱罪,妄图将脏水都泼到她身上,一个为达目的,可以无视法纪的男人,他的道德品质又能有多高呢,这样的爱情也不过是水中幻影。
刘玲的偏执扭曲,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这个案件也警醒我们,不论是二胎还是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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