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真的是进入现代国家的政治合格证书吗

在传统的研究视阈和教育编辑之中,每每提及议会,人们会形成一种固化的认知,即议会制永远是高级于君主制,象征着先进、平等、文明、开化的发韧。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Norman.Davies在《God’splayground:AHistoryofPoland》一书回顾自己的祖国时曾经泛起与亚当-扎莫伊斯基一样的对于Sejm(色姆,16世纪正式确立的波兰土地贵族组成的国会,掌握国家实权)的由衷自豪感,认为波兰在比英国更早的时代建立起一套容纳更多贵族的议会体制,是自由政体的当之无愧的捍卫者。

按照经典的西方政治学理想,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嬗变中,从最早的君主制(kingship)开始,好好坏坏,周而复始的运行,当国王体制不力时,就会堕落为僭政(Tyranny),之后得到Aristocracy,即贵族政府的扭转,贵族政府发生内讧与分化,演变为寡头统治(Oligarchy),人民对此做出反抗与修正,建立民主政制(Democracy),当出现希腊哲人们所云的多数人的暴政或者暴民、群氓的统治时,民主崩溃,形成Anarchisy,即可怕的无政府主义,之后遭到强人政治的力挽狂澜,形成monchary的循环回路。

因此,西方民主谱系的归纳成果,即对完美政府的定义是

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种良好政体合一的混合政体

由此我们找到了一个西方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模型:

一个有着君主般杀伐果敢的执政官,温文尔雅饱读诗书拥有贵族理性的元老院和平民也拥有一席之地的同母邦紧紧相依的公民大会的政府。

这就是罗马。罗马帝国成为西方文明中梦寐以求的辉煌与荣光,无论是迎娶拜占庭亡国公主的伊凡四世自冕为沙皇(凯撒),抑或是为帝位“罗马人民的国王”而同教皇争得刀刀见血的德意志国王,还是捧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蒙森的扛鼎之作《罗马史》,以及为读者们津津乐道的英国史家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无一不在彰显“罗马情结”对西方世界文化的精神的浸淫。

而当代的最杰出的代表便是美国。美国的三权分立虽承袭英国宪政,却更完美的复刻了罗马的政治的图像。总统、国会、联邦法院,行政立法司法的精湛的分割与滴水不漏的规制,简直就是“文明的典范”。

于是我们很多人就会说,议会政体,这个上能抑制行政首脑的越权,下能代表民众意愿,通过选举制与代议制,能完美地实现西方的文明的政治理想,能最大程度的符合于人性的尺度,使人能自由的发展、成长,而整个社会也能藉此得到全体的福利与繁荣。所以,议会制是一个国家进入文明与永往复兴的通行证。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议会制真的是复杂高妙的政治学象牙塔巅的珍珠吗?

Case1:波兰第一共和国的崩溃

在两个短暂的享有可怜王权的朝代——皮亚斯特王朝与雅盖洛王朝双双大权旁落后,波兰的szlachta和立陶宛的波雅尔阶层从幕后走到台前,这是一个标准的社会精英群体:拥有庞大地产的德裔经济地主同领有世袭采邑的众多本土服役贵族,生活优渥,知书达礼,亦可奔驰沙场,享受理所当然的荣光。本该陷入大动乱的中国南北朝式的大家士族的厮杀,到这里却因为虎视眈眈的因联姻关系而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立陶宛贵族体系而放下了刀剑弓弩,握手言和成为彬彬有礼的“绅士”。大家黎元洪般“有饭大家吃”的一团和气,成为了国会的主色调。这席筵宴只有一道主菜,就是简-奥布拉查特国王郁郁而终后再也无人看护的王权,每个人都想从这只烤乳猪身上割下尽可能多的特权。

事实上这场瓜分王权乃至全部国有利益的狂澜从年匈牙利的路易便开始了。为保住孤女雅得维佳的王位,他同意向贵族减税。

此后一系列的国会议案便成为确立贵族“黄金自由”的重要基石:

年洪得拉诺协议扩大波雅尔与斯兹拉查的特权;

年尼斯扎瓦决议规定征税须经议会贵族同意;

年承认贵族对土地的宗主权,并建立上院,实行上下两院共决制,并将审判权同王权剥离;

年限制教士、农民、市民权利,高级教职一律由议会任命;

、年先后做出了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并裁撤皇家法庭审理地主与农民纠纷的权利的决议,年索恩成文法又规定了农民服役的最低限制额。

、、、年又通过了一系列的保障波兰贵族议员们在经济司法等领域的垄断地位。那么请问自由何在?说好的人民的自由与社会红利呢?

这个自由是议会贵族们的自由,这种会议的风俗(tradition)也只是被外界环境逼出来的被迫的圆桌精神。而且这个体系完全是社会学家帕雷托所说的狮子(食利者)的集合,在仅有的开向世界的窗口——但泽,波兰人片板不许下海,这是拜国会所赐的恩惠。除了受西欧熏陶一度兴起又终于胎死腹中的资本主义滥觞,直到年被瓜分完毕,我们也看不到波兰社会的一点光亮,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六十二的农奴,要养活盘剥他们为生的七十三万贵族,无所事事苟且偷生的六十多万慵懒的市民、教士和移民,除了黄金自由者们向乌克兰的殖民与细水长流的维斯瓦河粮食贸易,议会制带来了什么?

Case2:——年的英国

很多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英国议会早期仍然是土地贵族主导,那么它为什么不是第二个波兰呢?

我们之前已经强调过读史的技艺,就是建构起与文本逻辑互为表里的历史逻辑,才能真正的理解透一段历史。很多学者据上述史实对英国革命的性质提出质疑,这就是一个极好的问题。如果我们再往前追溯,会发观年英吉利共和国成立伊始,议员则大多是资产阶级,难道说革命越成功,资产阶级越退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资产阶级也没必要理贤下士的把成果让给日薄西山的地主贵族们,那这就更离奇了,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看看第一个议会制时期发生了什么?克伦威尔驱逐了国会。

议会在克氏死后迎接布列达的两王室兄弟回国。

莫非,议会回心转意了?

不可能。

因为同样的利益关系,甚至会发生竞争,这个资产阶级为什么会代表那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呢?地主虽然弱,但正是控制他们,并为自己的意志代理的最好的傀儡。这个地主议会同波兰的地主议会又怎么可能一样?

英国的议会制之所以发扬为真正有益发展的议会,在于它有一个潜在于社会之中的经济精英阶层作为它的监护人,而人民又能通过选举来加以规置政府的治理取向,精英为了安抚人民不发动社会革命而以政府修饬民意,从而建构出法理语境,达成宪制意义上人格的平等。而波兰则纯粹是出于王权衰微与外部压力形成的地主分赃机制,自己既是监护人又是政府,其结果就是议会内阶层的绝对自由与议会外世界的绝对剥夺。

Conclusion:议会制并不是现代性的合格标签

议会制从更本质上说,表述的是权力的难以统一却又相对平衡,并以某种条件达成会议的精神,组建的谈判与协商的妥协机制。由此观之,不论何时何地,共和与随之而来的议会制并非什么稀罕物,我们举几个例子便可以说明这种仰望心态的可笑:原始社会的军事民主制,印度吠陀时代十六雄国中的剑浮沙国,乃至集权王朝帝王权力中落,而受诸权臣操纵的状态,罗马早期的共和制。。。。诸如此类,数不胜数。一种制度是否先进,不是哲人的夸夸其谈或者天马行空不吝美词,关键在于一个有活力的中坚阶层的幕后的引领,而非自恃英才的亲自上手,结果只是上下其手,乌烟瘴气,万马齐喑。

我是苏人说,专注人文社科,每天一篇好文,深刻你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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