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轻人的正确婚育观

李从悠 http://pf.39.net/bdfyy/bdflx/140308/4350709.html

象牙塔里看世界

以法学的理性以传媒的温度

作者:刀笔

审核:诏安

校对:晏南亭

编辑:小开

图源:网络侵删

前言

先说个题外话,妇女权益保护法在征求意见了,截止到5月19日。大家别仅仅看个热闹,一定要去填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提高买受妇女量刑、偷拍、招聘性歧视、家暴、职场性侵、正当防卫······

1

回到正题,近年来生育率降低,许多措施看得出女性被当成生育的“工具人”。

人民政协报发文称:

“应该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的婚育氛围。

就媒体来说,要对不符合主流价值的如‘独立女性’‘丁克’等减少报道或不予报道,将媒体资源更多聚焦于美满家庭、优生优育等宣传上来,让年轻人尽快达成‘优生优育是责任’的共识。

高校应当在课堂内外有针对性地开设一些婚育课程,让年轻大学生在成人初始就尽快树立正确婚育观。”

大概是受到了一些颇为不同的意见,文章后把“独立女性”“丁克”两个词删掉,改成了“某些婚育观”。

当然,看第一版,这话说开了就是,女权你们就别想了,女的独立什么独立,就好好嫁给男的,照顾家庭、生育儿女,再等着不一定啥时候就“冲进下水道,从婚房沉入河床;塞满行李箱,阳台上冰柜冷藏”就可以了。

在两会提案里,男女之间也上演着一场暗中的较劲:男代表提出“放开三孩、产假三年”,女代表提出“警惕延长女性产假可能带来就业歧视,建议增加男性带薪陪产假”;

男代表提出“代孕合法化,严格区分合法代孕与非法代孕”,女代表提“女性不是行走的子宫,商业代孕绝不能放开”。

年《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公布的时候,两会代表也在争执:“如果男性对女性造成人身伤害,那就按现有的法条来判,为什么要为了家庭暴力再去立法?”“家庭的事情,不可能像一般的人身伤害那样处理。”

“你们这么说,只是因为你们也是女人。”“不是女人才关心女人,是人应该关心人。”

那份建议稿里,建议建立家庭暴力庇护场所、想家庭暴力受害人签发保护令。讽刺的是,十多年过去了,依旧只是建议。

2

有一位男性跟我抨击“女拳”,讲了个故事:一位同学裸聊被骗了万,导员是一位50多岁的女性,在课堂上说:“还不如拿这个钱去嫖。”他点评:“幸亏这是女老师,如果是男老师指不定被骂的多惨。”

他没有说那位同学是“男同学”,却三番两次强调“女老师”。

我给他也讲了个学校的故事:我们学校做核酸,一位男老师带着他的班级插队两次,被插队的班级里两个女生站出来和他吵架,结果老师拿出手机拍摄并说:“你们大学生现在就是这种素质?”

故事讲到这其实没结束,当时两个女生站出来,班里其他人都沉默看着,而回去之后,一位男同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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