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家禽笼舍,大英向违规养殖ldquo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除依法从事教学、科研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活动外,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近日,县综合执法局接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客馆街号有居民在地下室搭建笼舍养鸡,导致地下室内气味难闻,蚊蝇孳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接到工单后,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经查,此处确有居民利用负二楼地下室搭建笼舍饲养家禽,污染环境,臭味扰民。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入户,与饲养家禽的居民耐心沟通,倾听诉求,宣传违章搭建、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经过多次协调,该居民于3月14日处理了饲养的所有家禽,次日,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居民违法搭建的笼舍进行了拆除,获得周边居民的一致夸赞。接下来,县综合执法局将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监督举报机制,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规畜禽养殖多发、易发的区域进行重点防控,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坚决制止“回潮”“反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来源: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版权归网络原作者所有)编辑:大英微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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